灭活疫苗生产车间(108号)悬浮细胞生产线净化系统改造项目工程施工的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18-09-07 00:00
来源:
维科生物
作者: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灭活疫苗生产车间(108号)悬浮细胞生产线净化系统改造项目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哈尔滨维科生物技术开发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灭活疫苗生产车间(108号)悬浮细胞生产线净化系统改造项目工程施工
2.2建设地点:哈尔滨市哈平路680号
2.3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45天内
2.4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5招标范围:一条悬浮细胞生产线净化系统改造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4 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5 投标人授权代理人参加招投标活动的,代理人必须是本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项目负责人本人必须按照要求参加所有招标投标活动,包括但不限于获取招标文件、答疑会(如有)、任一阶段的开标会、资格审查、可能发生的异议或投诉等。投标企业不得委派其他人以投标代理人的名义代替投标项目负责人投标,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6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同一集团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以获取招标文件的先后顺序为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9月07日至2018年9月14日,招标内容请与招标人索取,或到现场查勘。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哈尔滨维科生物技术开发公司(哈尔滨市香坊区哈平路680号)行政办公楼211室(设备工程部)。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哈尔滨维科生物技术开发公司网站平台上发布。
7.其他
7.1投标人需自行通过《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对项目投标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近3年行贿犯罪档案进行查询(查询结果告知函日期为招标文件的获取期间)。
7.2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将通过最高人民法院官方网站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对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绝或否决。
7.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哈尔滨维科生物技术开发公司
联系人:何佳良
电话:045151661368 18946002151
招标机构:哈尔滨维科生物技术开发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香坊区哈平路680号
邮编:150069
电子邮件:609390682@qq.com
哈尔宾维科生物技术开发公司
2018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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