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维科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域外投资股权诉讼清退 法律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4-02-26 09:37
来源:
维科生物
作者: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哈尔滨维科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域外投资股权诉讼清退法律服务
项目概述: 哈尔滨维科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称维科公司)于 2016 年与K公司签订了《合资经营合同》。合同签订后,双方依据合同共同在开曼投资设立F公司(维科公司持股10%,K公司持股70%,其他境外投资人持股20%)。然后由F公司在新加坡设立了两个全资子公司,又由该两个全资子公司共同出资在印度尼西亚设立D公司作为从事兽用生物制品生产和经营的运营主体。现两个全资子公司持有的D公司股权被拍卖,导致维科公司无法间接持有D公司的股权,该情形违反了《合资经营合同》的约定。现维科公司拟以此为理由解除与K公司的《合资经营合同》,并且退出F公司。请依据上述材料,拟定服务方案。服务方案应包括初步的法律分析,需要核实的问题和需要提供(调取)的材料。
项目服务内容:根据维科公司提供的材料和中标方自行调取的材料,完成股权清退过程,提供股权清退法律意见,出具仲裁方案,代理维科公司完成仲裁。
1、协调印度尼西亚当地律师事务所,对D公司在印尼的登记情况进行法律尽职调查;
2、根据印度尼西亚当地律师事务所与维科公司提供的材料,对维科公司境外投资项目进行法律分析,并出具《法律分析报告》,明确适合的股权清退过程与方式;
3、代理维科公司在上海国际仲裁中心仲裁;
4、其他与本项目相关的法律咨询服务。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 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及律师法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2.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司法部门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或律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许可证。
2)主办律师及团队须具有司法部门颁发的律师执业许可证。
3)执业律师20名以上。
3. 同类业绩要求:
(1)近年(2020年1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代理过300万元以上的股权退出的案件,并取得胜诉判决(或仲裁裁决)。
(2)近年(2020年1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有涉外法律服务经验,代理案件或服务项目3件及以上。
(3)项目主办律师担任过仲裁员。
4. 通过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 投标人或其上级企业具有涉及国家律师事务所分所或分支机构。
6. 开标前,通过企查查、天眼查、启信宝等平台,对参加该项目的投标人进行关联查询,经查询存在关联关系的律所均不允许参加本项目投标。
7.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文件须提供的材料
1. 以下材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1套(原件备查):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
2)投标人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或律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许可证。
3)主办律师及团队司法部门颁发的律师执业许可证及案例。
4)主办律师担任过仲裁员的聘书。
2. 相关业务的合同、判决、法律意见书。
3. 涉外股权诉讼清退的服务方案。(基于服务过的案例草拟)
4. 服务报价单。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3月13日 15时00分
递交方式:哈尔滨市哈平路680号行政楼210室纸质文件递交或者快递邮寄;
邮寄至:哈尔滨市香坊区哈平路680号 陈培军:13946171656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3月15日 15时00分
开标地点:哈尔滨市香坊区哈平路680号行政楼309室
六、联系方式
不尽事宜可咨询:
联 系 人:崔永镇
电 话:13836175267
上一页
下一页
上一页
下一页
新闻推荐